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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莫小松
  □本報見習記者馬艷
  □本報通訊員吳凰匯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2009-2013年度防城港走私犯罪案件審判情況》白皮書。
  白皮書顯示,防城港市法院審理走私犯罪案件的數量逐年攀升,走私犯罪形勢依然嚴峻,影響執法效果的因素依然存在,走私犯罪案件的審理難度越來越大。5年來,防城港市中院共審理走私犯罪案件172件348人,審結172件348人。
  走私致富觀念根深蒂固
  近年來,隨著東興國家開發開放試驗區的建設,防城港市進入了高速發展期,走私犯罪也呈現易發和多發的態勢。
  在防城港東部一些地區,多年來已形成一張完整的走私貨物運銷網絡。雖然地方政府採取了不少措施進行整治,但收效有限,有些地區私貨運輸網絡還有所發展。
  防城港市中院的調研顯示,部分邊民走私致富觀念根深蒂固。少數人因走私暴富的事實刺激著一批又一批人參與進來,他們有為老闆做眼線的“看路仔”,走私貨物的搬運工,還有穿梭於邊境東興市大街小巷、村屯的“後推小貨車”、“五菱”等。
  法院在審理走私犯罪案件中還發現,邊境村莊幾乎都存在邊民在走私車輛經過的檢查站附近修建小路,並設卡向走私犯罪分子收取過路費的情況。
  “不法分子通過繳納過路費成功拉攏了不少利欲熏心的邊民,對他們予以包庇、縱容。部分邊民還主動加入走私犯罪團夥,幫助運輸走私貨物、監視執法部門等,形成利益共同體。”防城港市中院副院長李琴琴說。
  此外,不法分子在越南囤積貨物後,會通過給邊民一定的費用,糾集邊民持邊民證到越南領取貨物,假借邊民互市貿易的方式向海關申報,由此偷逃關稅及進口環節稅。
  由於有些邊民以走私為謀生致富手段,哄搶私貨、阻礙執法、襲擊緝私人員的群體性事件成為新的不穩定因素。據李琴琴介紹,僅2013年,防城港市兩級法院就受理這類案件6起。
  走私鏈條隱蔽難以滅絕
  據防城港市中院調查,防城港市走私犯罪主體以自然人為主,犯罪主體多樣化,不僅有防城港本地人,還有來自廣東、福建等省區甚至越南的人員;受過高等教育的極少,大學文化的僅有兩人,絕大多數被告人都是初中、小學文化。
  作案手段以“保貨”為主,即走私行為人給貨主或另一走私行為人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後,為其提供運輸方便,保證在整個走私過程中貨物不被執法部門查緝或丟失,走私得逞後則向貨主或另一走私行為人收取一定的費用。
  “這種作案手段決定了絕大多數案件屬於共同走私犯罪。2009年至2013年,防城港市中院審理的走私犯罪案件基本都屬於共同犯罪。部分案件還出現了家族參與走私的情況。”李琴琴說。
  據法院的調研,海上偷運主要是利用“三無”船舶從越南海域等地走私入境,通過海上過駁、快艇沖灘或在非設關碼頭偷卸;陸上繞關走私則有3條較為隱蔽的走私路線。
  “無論是海上走私還是陸上走私,犯罪分子採用的都是‘螞蟻搬家’式,數額少、次數多,隱蔽性強。”李琴琴說。
  此外,從防城港市走私案件情況看,近三年,走私對象由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為主轉變為以走私廢物和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為主。
  李琴琴介紹,在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案件中,走私對象主要為大米、芝麻、白糖、汽車零配件、柴油、香煙等;走私廢物案件中,走私對象主要為廢輪胎、廢電器等;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案件中,走私對象主要為二手汽車和未經檢驗檢疫的凍品。其中,凍品以未經檢驗檢疫的凍雞爪、凍牛肉為主。
  案件審理難度越來越大
  由於貨主或保貨人在幕後操控,與走私貨“人貨分離”,而受雇人員與雇主之間使用化名、單線聯繫,造成貨主、保貨人、幕後老闆等成為漏網之魚,風聲一過再找協作者作案,使得走私犯罪屢禁不絕。
  個別執法人員礙於“人情”、“關係”,執法不嚴,甚至有個別執法人員收受賄賂,放縱走私。
  經過緝私機關的長期打擊,走私人員逐步積累起反緝私策略,走私犯罪活動正朝著組織化、智能化、高科技化方面發展。走私分子變得越來越狡猾,犯罪手段越來越來越隱蔽,一般不會留下太多證據。
  李琴琴舉例說,“走私人員之間沒有正規的合同、協議,在走私中形成的單據、賬本等材料也常會被銷毀,書證難以收集到位。另外,走私人員之間一般都單線聯繫,緝私人員很難從單個人員中搜集到反映整個走私過程的證據,有些證據甚至在境外,造成犯罪證據難以收集全面、到位”。
  近年來出現的新類型走私犯罪,亦給刑事審判工作提出新課題。
  “一些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常因證據原因使得案件事實難以認定或對犯罪數額大大消減,一些案件只能根據現場查獲的數量予以認定,造成社會公眾對走私犯罪案件處理‘雷聲大雨點小’的誤解。”李琴琴說,並且,走私犯罪的犯罪形式不斷變化,如利用邊貿互市優惠政策進行走私,這種貌似合法的手段,在是否應追究刑事責任、認定罪與非罪等問題上往往存在重大分歧。
  此外,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沒有相關司法解釋。
  如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走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李琴琴表示,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有凍品(凍雞爪、凍豬腳、凍牛肉等)、二手汽車等,但對走私多少凍品、多少輛汽車才達到定罪標準或屬於“情節嚴重”,沒有相關司法解釋,造成實踐中影響執法、司法尺度。
  製圖/高岳
  □說“法” 完善聯動機制打擊走私犯罪
  走私犯罪手法不斷翻新,而司法解釋相對滯後,在此形勢下,需要執法、司法機關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打擊走私犯罪的司法聯動機制,加強懲治和預防走私犯罪體系建設。對在審理走私犯罪中發現的管理漏洞等問題,應及時延伸司法職能,向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模式;對於走私滋生的腐敗問題,要落實一案雙查制度,查走私的同時還要查走私人送出的錢款的流向,把走私分子和腐敗分子一鍋端。此外,應進一步完善反走私宣傳機制,探索在走私多發地建立反走私犯罪教育基地,通過板報、以案說法等形式,不斷加強法制教育和法制宣傳,使人們深刻認識到走私犯罪的危害。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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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以來,南京海關以一起簡單案件線索為契機,一舉破獲了系列具有行業性走私特點的大案,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先後立案偵辦了4起凍品走私案件,案值3.33億元,涉稅1.56億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2名,成功摧毀了以包稅、偽報原產地、偽報品名等為手法的行業性走私團夥。
  (原標題:部分邊民走私致富思想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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